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新增5台设备基础及其配套设施工程(招标编号:YZLNN2026-G2-083-NNQT)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新增5台设备基础及其配套设施工程,招标人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YZLNN2026-G2-083-NNQT
建设地点: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新兴产业园区B1车间,东临广信路,北为梁村大道,南靠良信路,西侧为仁信路,并紧邻南南铝业。
工程规模:本项目最深基坑深度约7.9米,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采用大开挖的形式进行开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招标控制价:20560911.81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864711.9元(含税)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各类设备基础土建、安装及配套公辅设施施工,具体涵盖以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1)加热炉设备基础(含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2)冷轧机设备基础(含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3)支护桩(含加热炉、冷轧机设备基础配套支护桩施工);
(4)拉弯矫设备基础(含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5)电动平板车设备基础(含土建、电气工程等);
(6)基础围挡工程(含加热炉、冷轧机设备基础施工区域围挡搭设、围护、拆除);
(7)分切机设备基础(含土建、电气工程等);
(8)重卷机设备基础(含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9)锯铣跨辊道延长及过跨系统基础(含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10)半自动打包机设备基础(含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11)设备基础配套公辅设施(含设备吸收塔、配电室、操作室施工、设备管网安装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要求工期:总工期约180日历天。各分项工程同步施工,各分项工期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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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
工期(日历天) |
分项工程名称 |
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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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桩 |
15 |
分切机设备基础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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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炉设备基础 |
50 |
重卷机设备基础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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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轧机设备基础 |
90 |
基础围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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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弯矫设备基础 |
50 |
锯铣跨辊道延长及过跨系统基础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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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板车设备基础 |
10 |
半自动打包机设备基础 |
10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3月31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ctzc.nncytz.com:18180/portal.html#/home)。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ctzc.nncytz.com:18180/portal.html#/home)查看招标公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如有)。(未在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注册时“申请供应商角色”请选择“招采供应商”。因未注册或注册操作失误导致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在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证明文件、填写企业信息(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并提交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证明文件:①企业有效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④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转账)凭证。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及澄清内容(如有)获取延误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1300101340029307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园湖支行
开户行行号:302611029137
请务必在转账招标文件工本费时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
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首页“资料下载”→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采购)项目专用。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按招标文件执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南宁产投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ctzc.nncytz.com:18180/portal.html#/home)、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yzljt.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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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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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83号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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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唐春艳、廖松宁 |
联系人: |
陆晖、杨丹青、於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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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707806012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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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