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焦化厂2026年1-4#焦炉生产线技改项目——生化处理曝气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编号:GQTGC202601045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焦化厂2026年1-4#焦炉生产线技改项目——生化处理曝气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编号:GQTGC202601045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R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钢铁焦化厂     

2.2建设规模:广西钢铁焦化厂水处理8个好氧池曝气管进行更换升级改造,本工程涉及生产单位危化品生产区域,施工时间区段安排必须服从生产单位生安全调度,逐步实施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项目内容:广西钢铁焦化厂水处理8个好氧池曝气管进行更换升级改造同时在池内安装检修过道,本项目包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2.4.2技术方案

1)一系一级好氧池1-1#及二系一级好氧池2-1#改造方案

①拆除池子原DN150横干管20根(每根长度约18m)、DN32立管380根(每根长度约8m)和配套的曝气装置。

②安装新的曝气横干管:DN150×4.5,材质SUS304不锈钢,长度每根不变约18米,横干管数量不低于20根。

③安装新的曝气立管:DN32×2.5,材质SUS304不锈钢,长度每根不变约8m。横干管上的立管数量不低于19根,即立管总数由不低于380根。横干管与立管采用法兰连接,下部安装管式可提升式微孔曝气器。

④安装新的管下部安装管式可提升式微孔曝气器:采用有效固定的安装方式,防止脱落及漏气。曝气器安装于距水池底部约0.3m -0.5m位置。

⑤原设计出气量为66.6m³/min,通过增加横干管或长立管数量等方式优化改造,达到最大出气量90m³/min;增加横干管或长立管数量时,要充分考虑间距,满足日常更换曝气管的要求。

2)一系一级好氧池1-2#及二系一级好氧池2-2#改造方案

①拆除池子原DN150横干管20根(每根长度约18m)、DN32立管380根(每根长度约8m)和配套的曝气装置。

②安装新的曝气横干管:DN150×4.5,材质SUS304不锈钢,长度每根不变约18米,维持横干管20根数量不变。

③安装曝气立管:立管与横干管采用法兰连接,焊接在横干管上的短立管及法兰片采用SUS304不锈钢,长立管利旧,总长度每根不变约8m,每根横干管上的立管数量不低于19根,下部安装可提升式微孔曝气器。

④安装新的管下部安装管式可提升式微孔曝气器:采用有效固定的安装方式,防止脱落及漏气。曝气器安装于距水池底部约0.3m -0.5m位置。

⑤原设计出气量为66.6m³/min,改造后要求出气量不低于66.6m³/min,要充分考虑间距,满足日常更换曝气管的要求。

3)一系一级好氧池1-3#及二系一级好氧池2-3#改造方案

①拆除池子原DN150横干管20根(每根长度约18m)、DN32立管380根(每根长度约8m)和配套的曝气装置。

②安装新的曝气横干管:DN150×4.5,材质SUS304不锈钢,长度每根不变约18米,维持横干管20根数量不变。

③安装曝气立管:立管与横干管采用法兰连接,焊接在横干管上的短立管及法兰片采用SUS304不锈钢,长立管利旧,总长度每根不变约8m。每根横干管上的立管数量不低于19根,下部安装可提升式微孔曝气器。

④安装新的管下部安装管式可提升式微孔曝气器:采用有效固定的安装方式,防止脱落及漏气。曝气器安装于距水池底部约0.3m -0.5m位置。

⑤原设计出气量为66.6m³/min,改造后要求出气量不低于66.6m³/min,要充分考虑间距,满足日常更换曝气管的要求。

4)一系二级好氧池及二系二级好氧池改造方案:

①拆除池子原DN150横干管12根(每根长度约18m)、DN32立管180根(每根长度约7.6m)和配套的曝气装置。

②安装新的曝气横干管:DN150×4.5,材质SUS304不锈钢,长度每根不变约18米,维持横干管12根数量不变。

③安装曝气立管:立管与横干管采用法兰连接,焊接在横干管上的短立管及法兰片采用SUS304不锈钢,长立管利旧,总长度每根不变约8m。每根横干管上的立管由15根维持不变,即立管总数180根不变。横干管与立管采用法兰连接,下部安装可提升式微孔曝气器。

④安装新的管下部安装管式可提升式微孔曝气器:采用有效固定的安装方式,防止脱落及漏气。曝气器安装于距水池底部约0.3m -0.5m位置。

⑤原设计出气量为40m³/min,改造后要求出气量不低于40m³/min,要充分考虑间距,满足日常更换曝气管的要求。

5)安装检修过道:安装8个好氧池检修过道约450米。要求过道安装材料全使用不锈钢304材质,其中过道宽度不小于0.9m(过道花纹板厚度3mm),过道两侧槽钢(100*48*5.3)支撑,两边护栏1m高、立柱(间距1m)和最顶层横杆使用DN40不锈钢圆管(厚度3mm)、两层不锈钢扁铁(扁铁宽25mm、厚度3mm),设置踢腿板(尺寸100*3),或优于以上设计及材质。

2.4.3好氧池内曝气系统结构

1 好氧池内曝气系统结构

序号

编号

池容  m3

××

曝气管分布情况

DN150曝气横杆支数

DN32曝气管支数

1

一系一级好氧池1-1#

4032

28×18×8

10

190

2

一系一级好氧池1-2#

4032

28×18×8

10

190

3

一系一级好氧池1-3#

4032

28×18×8

10

190

4

二系一级好氧池2-1#

4032

28×18×8

10

190

5

二系一级好氧池2-2#

4032

28×18×8

10

190

6

二系一级好氧池2-3#

4032

28×18×8

10

190

7

一系二级好氧池

2312

18×18×8

6

90

8

二系二级好氧池

2312

18×18×8

6

90

 

合计

 

 

 

1320

 

 2.4.4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2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主要设备及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好氧池曝气装置:含DN32x2.5曝气主管8m,材质SUS304,可提升曝气器,配对不锈钢法兰及紧固件,其中一系一级好氧池1-1#及二系一级好氧池2-1#长约8mDN32x2.5曝气主管为新增,数量不低于380根;其它好氧池长约8mDN32x2.5的曝气主管952根为利旧。

1320

未包含一系一级好氧池1-1#及二系一级好氧池2-1#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加数量

2

DN150×4.5曝气主管,材质SUS304

1400

未包含一系一级好氧池1-1#及二系一级好氧池2-1#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加数量

3

配套不锈钢法兰片、弯管、螺杆等

一批

 

4

检修过道约450

一批

检修过道材料全使用不锈钢304材质

2.4.5更换安装要求和安全施工内容

1)更换安装要求: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逐步拆除现有的池面曝气碳钢支管,对曝气系统单根支管进行改造更换。施工过程重点关注:

①水池密封装置可拆除及回装,注意破坏密封性能。

②曝气主管拆除及安装,在不影响现有水池处理能力的情况下,逐根更换,每个水池每次更换主管数量不超过3根,避免降低水池曝气量,影响生化处理效果。

③曝气装置的拆装,注意上下竖直提升、下落,避免损坏周边未更换设备。注意曝气立管的水平度控制,避免距离水池底部不平整,影响出气效果。

施工完毕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干净,工程结束后投标人需及时清理场地。工程产生的废弃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及时转运出焦化厂进行妥善处理,费用包含在总包报价中,废弃材料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否则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皆由投标人承担;更换产生的废旧钢材投标人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工程结束后再由投标人安排车辆统一将废旧钢材过磅后运至广西钢铁炼钢厂回收磅单送货人为招标人业主单位,卖废旧钢材所得款项归招标人业主单位所有。投标人装、运、卸废旧钢材、材料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包报价中,不再单独签证。废旧铝皮需回收的废料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回收。

2)安全施工内容:施工人员要具备危险作业的相关资质及证件(如高处作业应取得高空作业证,吊装作业人员证件资质齐全等),作业过程严格遵守检修方案进行,遵守业主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或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业绩要求:202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个及以上的水处理相关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3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中级 (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320日至20263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二、投标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号)

 

电子邮箱

 

收件地址

 

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广西钢铁焦化厂2026年1-4#焦炉生产线技改项目——生化处理曝气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410日上午 10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金融综合楼4楼开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顺丰速运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送达至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柳钢招标平台(https://erpapp.liuzhousteel.com:12442/#/index)、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xygcg.com/)、云之龙集团网(http://www.yzl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

三区211-218室

联系人:尹浩承

联系人:韦伟国、兰宗迪

电话:0772-2595995

 话:0772-3310669、3310109

 

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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