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4年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重)(项目编号:YZLGL2024-C3-050-LCQT-1)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4年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GL2024-C3-050-LCQT-1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三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如体检项目包含核磁和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应分别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2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4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

2024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024年9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5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8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后(北京时间)

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30分后(北京时间)

6

磋商时间

2024年8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响应文件的组成”第13.3.1条“商务部分”第5款“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第④点

④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④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a.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b.如体检项目包含核磁和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应分别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理由:采购人来函。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4号

联系方式:黄岗0773-6822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钏钏、劳湲清

电话:0773-2887388、288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