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运输车辆租赁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的委托,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运输车辆租赁项目采用公开比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运输车辆租赁项目

二、采购编号:YZLLB2023-Q3-001-LBQT

三、比选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运输车辆租赁服务2年,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34.08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响应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必须参与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320日至2023324日,每天800分到1200分,1500分到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比选文件。(注:1.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本比选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比选文件,已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

售价:250元。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3328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 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或邮寄,邮寄方式递交的,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电话确认代理机构是否已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七、开标:

时间:2023328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评审室)

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之龙集团网(www.gxyunlong.cn)上发布。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177

联系人: 蒋苍宇

电话:0772-428012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

项目联系人:罗佳斌  联系电话: 0772-42991994298488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