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税务局集中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YZLQZ2023-C2-010-QZQT)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钦州市税务局集中办公室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222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QZ2023-C2-010-QZQT                     

项目名称:钦州市税务局集中办公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磋商(本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贰佰捌拾贰元整(¥186282.00

上限控制价:(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贰佰捌拾贰元整(¥186282.00

采购需求:钦州市税务局集中办公室改造工程1,本工程为综合楼室内二次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175平方米,包含室内墙面、吊顶等拆除及重新装饰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预算书范围及相关工程图纸,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根据要求及合同约定等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建筑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210日至20232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于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以上资料原件通过快递方式送达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磋商文件的,必须于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磋商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等,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磋商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 0010 1330 0157 979;行号:3026 1102 9137

注: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22209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32220930截止后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32220930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钦州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qinzhou/xxgk_15270/zfcg/)、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yzljt.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地 址: 陈凯业 0777-2880032   

联系方式: 钦州市文峰北路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

项目联系人姓名:秦绍袁、黄洁年

联系电话:0777-561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绍袁、黄洁年

电 话:0777-5619366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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